在許多工業場所,如石油化工、煤礦井下、加油站、糧食加工及粉塵車間等,空氣中會正常或意外地彌漫著易燃易爆的氣體、蒸氣或粉塵,形成了所謂的“危險區域"或“爆炸性環境"。
爆炸的發生需要三個條件同時具備,即“爆炸三角形":
1.易燃物、助燃物(氧氣)和點燃源。在這些特定場所,前兩個條件(易燃物和氧氣)往往是生產工藝中固有存在、難以消除的。因此,最關鍵的防控措施就是嚴格管控并消除第三個要素——點燃源。
2.普通電氣設備,如開關、電機、燈具甚至接線盒,在正常運行時(如開關切換)或發生故障時(如線路短路),不可避免地會產生電火花、電弧或形成過高的表面溫度。這些能量一旦達到可燃物的最小點燃能量,就足以瞬間引發劇烈的爆炸或火災,后果不堪設想。
3防爆電器正是為此而設計。它們并非能“抵抗"爆炸,而是通過特殊的技術與結構,從根本上阻止電氣火花、電弧或高溫與外部爆炸性混合物接觸。其主要技術途徑包括:
1. 隔爆型:將可能產生火花的部件置于堅固外殼內,即使內部發生爆炸,也能依靠間隙熄焰和冷卻,防止火焰蔓延到殼外。
2. 本安型:從電路設計上限制能量,使其在任何故障狀態下產生的電火花和熱效應均不足以引燃環境。
3. 增安型、正壓型等:通過增強安全措施、保持內部潔凈氣體壓力等方式防止爆炸性環境進入設備內部。
因此,在危險場所強制使用防爆電器,是一項根本性的安全措施。它是基于最壞情況所做的預防,是切斷爆炸鏈條、守護人員生命和企業安全生產的“生命線"。